因法律意识淡薄,胡明毫于2023年1月在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新市村9组滥伐林木,其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损害了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胡明毫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通过媒体向广大公众公开赔礼道歉,保证以后遵纪守法,做知法守法好公民,自觉爱护生态环境。 特此致歉! 致歉人:胡明毫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