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行义会务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4年3月5日前向我局(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提供金额人民币(大写)拾肆万柒仟陆佰肆陆元整¥147646元的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担保,逾期未能提供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担保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在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申请复核。 成都市武侯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