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聚龙建材有限公司、四川省资阳市星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我行与简阳启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我行已将对资阳市聚龙建材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其中:本金500万元、利息364.87万元、其他费用5.0966万元,合计869.9666万元【截至2023年11月20日】)依法转让给简阳启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包括我行对你公司及担保人和相关义务人享有上述贷款本息等债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通知你公司及担保人和相关义务人,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立即向债权受让人简阳启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上述借款本息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简阳启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