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露霜)近日,仪陇县法院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出动警车4台、执行干警18人,分批到达6个执行现场,依法拘传被执行人5人、拘留1人,执行到位371.74万元,成功执结案件59件。
此次行动集中执行了农民工工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三养”费用等涉民生案件,为民生司法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
被执行人范某2021年向周某借款5万元,未按时还款,周某诉至仪陇县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范某偿还周某借款5万元。判决生效后,范某未按期履行,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范某依旧不露面解决。在此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通过掌握的线索,成功将范某拘传。秉持着宽严结合、刚柔并济的工作理念,执行干警对范某进行释法说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执行干警的持续劝解下,被执行人范某与申请执行人周某达成和解,于当日向周某给付2万元。
被执行人蔡某某因劳务合同、租赁合同纠纷被多名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经法院主持,蔡某某与申请执行人就履行义务达成和解,后蔡某某拒绝履行和解协议、逃避债务,申请执行人再次申请强制执行蔡某某。在此次执行行动中,法院拘传蔡某某后,其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最终决定对其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