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文丹 鲜皓 赵银熙)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2023年12月28日施行。为准确全面理解《意见》,进一步规范醉酒危险驾驶类案件办理,平武县检察院于近日联合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交警大队,举行同堂培训会,以“共学”促“共识”。
平武县检察院检委会专委李黎佳就《意见》逐条解读,与会人员结合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围绕关键证据收集、证据标准把握及从重从宽情节认定等方面充分讨论。同时,围绕《意见》出台后可能会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完善了“立案、起诉、缓刑、行政处罚、行刑反向衔接、不起诉”等相关标准,就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意见》达成共识。
平武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同堂培训为契机,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优化“检警协作”,强化侦查监督,共同促进醉酒危险驾驶类案件执法司法规范化、法治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