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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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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治报
2023年10月31日
发 布
公告查询网址:(www.scfzbs.com)
李代刚、绵阳勇刚洁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2)川0703民初3267号原告绵阳市司法局与被告李代刚、绵阳勇刚洁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绵阳市司法局归还借款本金30, 000元;二、被告王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绵阳市司法局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本金30,000元为基数,从2011年10月17日至2013年10月16日,按照年利率3%计算,从2013年10月17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4.5%计算;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本金,上述利息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绵阳市司法局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82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王东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王东: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成都分中心与被告王东信用卡纠纷一案【(2023)川0792民初3454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3053.17元、利息47936.06元及2023年5月24日后的利息,直至清偿之日;2.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因你方现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转为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九点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郎军、郎仕晏:本院受理的(2023)川0722民初2402号原告四川健其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郎军、王继伟、郎仕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郎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12582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7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的标准自2022年1月27日起计算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以55824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的标准自2022年3月31日起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二、本案诉讼费2816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郎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台县人民法院
陈阳:本院受理的原告葛万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724民初2892号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陈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葛万强支付劳务费1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1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3年7月12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你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