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飞来横财”可否直接收下?法院: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   本报讯(刘静 申巧容)误将资金转入他人账户,还能要回来吗?近日,华蓥市法院办结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今年1月,胡某与杨某夫妻二人的银行卡共收到不明来源的转账5万元。夫妻俩收到转账后,见没人进行索要,便打算把这笔钱悄悄留下。几天后,胡某与杨某原来务工的建筑工地包工头董某联系上他们,称这笔钱是在给工人发放劳务款时不小心误转的,请求他们返还。胡某、杨某夫妻俩多次找借口推脱,不愿意返还。
      今年4月,董某将胡某、杨某夫妻俩起诉至华蓥市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定于今年7月1日由胡某、杨某向董某返还5万元,董某自愿放弃利息。然而,直到今年7月底,胡某与杨某并未返还资金,董某遂向华蓥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胡某和杨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胡某与杨某名下的房产、网络资金、银行账户等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并及时冻结,但多次致电胡某与杨某均未接通电话,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
      “法官,执行款已经全部履行完毕,请尽快解除我们夫妻二人的所有强制措施,10月份我们要买票回家……”前不久,被执行人胡某在电话里着急地向执行法官说,其与妻子杨某现在在新疆务工,工地位置偏远信号差,近期才知道他们已被强制执行,微信、银行卡账户被冻结,也被限制了高消费,因要买票回家,已经想办法凑齐5万元并转给了董某,申请法院解除他们夫妻二人的所有强制措施。执行法官经向董某核实,确认胡某与杨某已履行完毕,于是解除了强制措施,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法官说法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得利。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不当得利是要返还的,拒不返还的话,法院会强制执行,还会产生诉讼费、执行费等更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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