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 综合
-
攀枝花市西区检察院:
“劳务代偿”破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难题
-
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生态环境侵权人家庭经济困难、身有残疾,无力支付生态损害赔偿款,怎么办?近日,攀枝花市西区检察院在米易县得石镇大田村召开了一场“有温度”的公益诉讼听证会,给出了“最优解”。
曹某利用非法制造、持有的枪支非法狩猎黄臀鹎、白颊噪鹛等“三有”野生动物共计27只,物种总体价值为7880元,其行为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了生态平衡,影响当地生态环境。西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认为曹某应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但曹某反映其家庭经济困难、身有残疾,无力支付生态损害赔偿款。经审查,西区检察院拟在全市率先探索以“劳务代偿”方式赔偿野生动物经济价值,决定在曹某所在村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本案的事实、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曹某的家庭情况等情况作了介绍,并阐述了审查意见及理由。听证员围绕本案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以及劳务代偿方案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西区检察院以“劳务代偿”破解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难题,既符合“谁损害,谁赔偿”的环境立法宗旨,又达到了生态环境替代性补偿和警示教育的目的,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人民至上的情怀。
据悉,此次听证会是西区检察院首例公益诉讼工作上门开展的公开听证会。本案探索以替代性修复方式履行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让生态环境“破坏者”变为“守护者”,既解决了“执行难”的问题,又达到了生态环境功能替代性补偿的目的,不仅彰显司法温度,又起到良好的法律警示作用,给出了生态环境保护“最优解”。
贺冉婕 方文斌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