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立鼎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0日,你公司与我单位签订《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编人员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合同书》,但截至2025年9月,你公司迟迟未落实人员进行反馈问题整改。我单位经两次邮寄送达履行合同的整改通知,因你单位公开的注册地址无法完成投递,均被退回(邮寄单号分别为:220-220-OJ5-010;220-220-A03-260(220-220-OJ5-020))。故,截至2025年10月14日,你单位仍未进行反馈问题整改。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限期进行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反馈问题整改通知。
按照我市档案统一管理工作要求,我单位需尽快完成档案数字化整改工作。为确保按时顺利完成档案移交,特公告如下事项:(一)请贵公司于10月20日前安排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以符合移交要求。(二)若逾期未整改,我单位将按照合同约定不予支付剩余款项并向贵公司主张违约责任,若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概由贵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