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约评论员 周葱
10月13日,司法部公布的典型案例里,河南某县消防救援大队竟在微信工作群里,给街镇摊派“每月罚2起、至少罚2000元”的硬性任务,还搞“接龙打卡+月末通报”的考核套路。若不是当地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及时叫停,不知还有多少企业要平白遭殃。这种把执法当“创收任务”的做法,哪还有半分法律守护者的样子?
依法治国已推进了多年,“罚没KPI(任务指标)”还能在当下堂而皇之地出现,令人吃惊。这根本不是什么“偶然失误”,而是部分基层单位依法行政意识的沦陷,是“唯指标论”路径依赖的典型案例。他们把严肃的执法工作,异化成了“凑数字、完任务”的机械游戏,眼里只有考核排名,哪管什么执法本质、群众权益?这种看似“高效”的操作,本质上是用权力给执法“注水”,为“钓鱼执法”“选择性执法”大开绿灯——今天能定个2000元的罚款指标,明天就敢为了完成任务,对合规企业吹毛求疵、无中生有。
“罚没KPI”最荒唐、最危险的地方,在于它把公共权力变成了敛财的“工具”,把执法动机从“维护公共利益”扭曲成了“填饱小金库、兑现绩效奖”的私利算计。执法部门本该是市场秩序的“守护神”,可一旦揣着罚款指标,就自然会变味成“逐利执法”。如果企业屡遭“打劫”,试问今后谁还敢来这个地方投资?谁还能安心经营?更可怕的是,它啃食的是政府公信力的根基——当人民群众看到执法者把罚单当“业绩”,把罚款当“收入”,对法律的敬畏会变成对权力的恐惧,对政府的信任会大打折扣。
对这种明显违法的操作,仅仅“制止纠正”显然不够。背后是谁在拍板制定指标?一共收了多少违法收入?这些问题都应该严肃查处,给公众和企业一个交代,也给还在搞这种“罚没KPI”的其他地方以警醒。必须搞清楚的是,基层政府部门若连“执法不能逐利”这点底线都守不住,还谈什么法治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自欺欺人,断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