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约评论员 李晓亮
10月6日下午,青岛市黄岛区万达广场,一名20多岁的小伙和女友用餐时,被3名身着警服的办案民警戴铐带走。但几分钟后,小伙又安然返回店内,要走了门店监控视频。记者得知,民警在办理一起走失案时照片比对有误,已向小伙道歉。(华商报)
原来,警方是在处理一起“13岁女孩离家出走”事件。家长提供了女孩照片,警方应是利用技术手段搜寻目标时,发现这名小伙的女友与照片“高度吻合”,家长直接指认其为自家孩子。警方给小伙打电话核实,“他不接,把工作电话全都拉黑”,加剧了“拐卖未成年人嫌疑”,才有了抓人一幕。
无巧不成书,如果拍戏说书,这是编剧梦寐以求的反转式素材。先是“技术bug”,系统比对出现疑似“撞脸者”;后是寻亲者或心急出错或出于“全面撒网,以免漏过”心理指认失误;接着小伙反诈意识超高,接连挂断警方问询电话甚至拉黑;最后才是警方现场略过亮证和说明事由,带了点情绪,直接拷人。
只是,生活不能过成段子,影视素材真落到个人头上,可能就是声名受损的侵权烦忧。乌龙容易解释清楚,但此事却并非全无可反思之处。比如,设身处地联想,未成年女儿失联,家长心急如焚,情绪激动时辨认精度自然受影响,警方不能直接采信,核实时更不能先入为主。
报道称店方描述——“小伙当时也问了,说‘你好,怎么了?’民警说‘你不要说怎么了,抓的就是你!’”未问先抓且如此笃定,是否有些草率?当然,警方纠错很快,带下楼问几分钟,“当时就解铐放了,并致歉,小伙也接受”。
是否接受,看怎么理解,反正小伙回来就向商家要了监控视频发朋友圈。毕竟,谁无缘无故被拷,都不是那么容易释怀的。比如,国庆节期间的南昌“扇子哥”,在集会散场后光膀执折扇用方言高呼走散外甥的名字,被误认为是持刀凶徒,被热心民众制服还被警方带走。事后,他未追责,这份善意值得用更规范的执法来呵护。执法乌龙比一般言语误会对当事人身心影响更大,所以,公众才会对执法者寄望甚高,这就要求其必须严格坚守程序正义。
比如,此事应是先设法搞清孩子“出走”到底是负气主动为之,还是遭遇不幸被人拐骗。定性不一,执法重点也会不同,如果发现是主动离家,找人方向会偏熟人亲友走访,若确定被拐风险更大,则利用“天网”监控查找陌生人作案的可能性会更合理。其次,就算是打拐执法,撞脸照只是一个介入线索,寻亲者口述也是又加一分嫌疑,还有八分需执法者严格按程序核实。
此外,仅凭监控就能锁定“嫌疑人”手机号码,这技术也让人疑惑,是否能同样获悉其女友手机号?既是找人为先,直接打女孩电话不是更方便核查?退一步说,警方电话被小伙拉黑后,若能心平气和地现场询问女孩,不也能廓清疑问防止乌龙?
市民有配合警方查案的义务,但前提是执法者严格按程序办事。比如一般非强制传唤,原则上不使用手铐。民警未亮证件,直接上戒具是否合规?口头传唤也要说明理由,不能直接一句“抓的就是你”,又闹出拷人乌龙吧?
技术只是辅助,执法可依仗,但不能迷信,办案还是要讲程序,明示身份、告知事由是基本规范。这次仅凭人脸识别就抓人的闹剧,警醒执法者不能“重效率轻程序”,以防侵犯公民权益,损害执法公信力。另一方面,手机来电显示“派出所”相关官方电话标注时,市民也可放低戒心,接听时仔细辨别,以防误了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