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01版)警方出击 捣毁犯罪团伙
随着调查深入,制假源头逐渐指向自贡市某小区居民何某某。何某某曾于2020年因持有、使用假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他与前妻何某秀组成团伙,不仅在乡镇集市使用假币骗取真币,更在隐蔽地点设立制假窝点,批量制作假币。
何某某具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他日常外出时间长达12小时,其中,有4个小时专门用于绕路迷惑侦查。每天清晨,何某某与何某秀出门后,频繁在闹市与小巷间穿行,回家时多次绕楼观察,停车后仍长时间在车内监视周围环境才敢进屋。其住所电表用电量正常,令警方一度怀疑制假设备并不在此。
经过两个月的持续跟踪,民警发现何某某曾将制假设备搬出维修,这一关键线索成为锁定其制假窝点的决定性证据。最终,警方在自贡市一山林中的一处隐蔽住宅内,发现了完整的制假设备及大量假币半成品。
2024年7月28日,案情出现转折:成都接货人因未收到预定假币,紧急通知泸州同伙撤离。专案组迅速研判,决定抓住时机收网。7月29日凌晨,泸州警方兵分两路,一路在泸州拦截企图携行李箱逃离的10名湖南道县籍犯罪嫌疑人;另一路直扑何某某位于自贡的制假窝点。抓捕过程中,何某某一度试图翻墙逃跑,被埋伏民警当场抓获。警方在其制假窝点内查获2019版50元面值假币165.29万元,以及电脑、打印机、裁纸机、打印耗材等全套制假设备。何某秀也在另一地点落网。
经审讯,何某某对其制贩假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他在自贡租赁隐蔽房屋作为制假窝点,利用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制作假币,打印后裁剪成50元面值,再以1000元假币160元的价格通过黑市销往各地。此外,他还与何某秀一同前往乡镇集市,以购物找零方式用假币换取真币,加速假币流通。
今年3月10日,叙永县法院以犯伪造货币罪,对何某某等作出有罪判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