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佳忆 邓庆玲)“感谢法官组织和解,案款已全部履行完毕,今后有机会我们两家还会继续合作。”近日,在眉山市彭山区法院执行调解室内,申请执行人四川某建材有限公司在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后,与被执行人握手言和,纠纷圆满化解。
据悉,该案于今年7月17日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四川某建材有限公司主动联系法官,表示与被执行人四川某机电有限公司沟通无果,希望承办法官能够按照强制执行申请书进行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公司账户进行冻结,发现其账户无财产可供执行,在征求双方意见后组织开展和解工作。
执行法官秉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深入了解双方利益契合点及主要分歧点,并围绕情、理、法多角度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得失。法官为双方考量,一方面,理解本地小微企业经营不易,如和解不成,在后续处置中可能难以要回资金;另一方面,向四川某机电有限公司做好沟通释明工作,告知及时处理既能快速解决纠纷,也能保持利益最大化。最终,被执行人四川某机电有限公司当场支付剩余案款18000元,双方承诺就此了结所有关联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