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在四川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有关情况。“天府入企码”有何作用?怎么使用?如何保障实施?四川法治报记者为您带来详细解读。
“制度+技术”
从根本上遏制乱检查行为
今年6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严格落实国家‘扫码入企’的要求,试点推广‘天府入企码’”。对此,省司法厅研发推出“天府入企码”。
“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对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规范检查行为,减轻企业负担,透明执法过程,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李丹在会上介绍。
一方面,“天府入企码”推动服务管理更加精准规范,以数字化手段将行政检查权关进了“制度+技术”的笼子,有效避免了传统监管中可能存在的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现象,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同时,可根据执法计划,督促执法部门切实履责,提升服务管理质效。另一方面,促进行政执法更加公开透明,实现了从检查计划、审批、执行到反馈的全过程电子化管理,使执法行为在阳光下运行。这既是对行政执法权的刚性约束,也是对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有效保护,更是对企业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切实尊重,有助于增强政府公信力。此外,助推政府治理更加科学高效。“天府入企码”归集全省统一的涉企行政检查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支撑,推动治理模式创新。
全程数字化
企业有权拒绝无码检查
“四川自今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李丹在发布会上介绍,今年9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将对“天府入企码”进行“双轨制”试行,执法人员可凭“天府入企码”,也可凭行政执法证开展检查。明年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亮码入企”,未按规定出示“天府入企码”的,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在分阶段推行“天府入企码”过程中,如何正确使用该码呢?发布会上,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陈楣就“天府入企码”主要服务的5类使用主体如何使用该码进行了详细说明。
行政执法主体开展现场检查前,需通过“天府入企码”电脑端进行检查登记,填写入企类型、任务来源、检查时间、批准此次检查的单位负责人姓名、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内容、经营主体、执法人员等9类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行政检查二维码。这些信息大多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自动集成。
执法人员开展检查时亮码。行政执法人员使用“天府入企码”系统出示二维码,在“待检查”栏亮码,出示本次检查对应的“天府入企码”和《检查通知书》,供检查对象核验。检查结束后,通过“天府入企码”系统上传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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