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欢(身份证号:513902198905051955):
本机关于2025年7月31日对你在未取得相关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成都东部新区草池街道八仙村1组、海螺镇万年社区9组土地堆放碎石料进行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成东公园城市罚告字〔2025〕第01-028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成东公园城市听告字〔2025〕第01-028号)。告知你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享有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本机关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多种法定方式均无法将上述文书送达你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该告知文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自该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未到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联系地址:成都东部新区未来设计艺术中心A栋5楼,联系电话:028-81339972)
成都东部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