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何冬霞)21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顺利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庭前达成调解协议,实现高效保护权益、维持商业合作、优化营商环境的“多赢效果”。
原被告双方长期存在业务往来,原告依约定向被告提供94万余元木模板等货物后,被告因短期资金周转压力,未能如期支付54万余元货款,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该院承办法官在全面审阅案卷材料基础上,综合考虑案件事实较为清晰、双方合作基础良好,优先尝试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被告释法释理,明晰其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其认识诚信履约对企业长远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同时,与原告坦诚沟通诉讼周期、执行成本及维系合作关系的潜在价值,劝导给予对方适当的履行宽限期。最终促成双方互谅互让,逐步缩小分歧,达成由被告分期支付剩余货款、原告适当放弃部分利息的调解方案,该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