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文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某汽修厂门市突发火灾,在房东夫妇与某汽修厂负责人之间引发了两起相互关联的诉讼纠纷。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各退一步,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达成和解,曾经的对立情绪也随之烟消云散。
经调查认定,这起火灾系由房东夫妇疏于维护老旧电路,以及某汽修厂未尽安全管理义务(存在堆放可燃物、未及时断电等行为)共同导致,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
火灾发生后,某汽修厂一纸诉状将房东夫妇告上法院,主张赔偿损失45443元。经审理,广安市前锋区法院判决房东夫妇赔偿某汽修厂车辆损失34082元。随后,房东夫妇又提起反诉,要求某汽修厂赔偿装修损失60000元。
调解室内,夏日的闷热远不及双方剑拔弩张的对峙。房东许某“啪”地一声将火灾现场照片甩在桌上,猛地站起身拍着桌面说:“你们自己看!墙面全部熏黑了,地板被烧穿了好几处,这都是你们乱堆乱放惹的祸!”“前阵子判决书的墨迹都还没干呢,你们就想不认账?到底是谁的责任,你们心里没数吗?”某汽修厂负责人张某反驳道。
“34082元的赔偿我们认,但6万元装修费一分都没得少!”许某说。“之前判决的钱,我们到现在连影子都没见到!我们是受害者,堆点东西就怪我们?6万元装修费是怎么算的?简直离谱!”张某说。双方就前案履行与本案索赔金额僵持不下,调解室里的气氛格外凝重。
承办法官敏锐洞察争议焦点,意识到继续争执只会徒增双方诉累。“前案判决已明确责任划分,火灾是双方共同导致的。”法官果断制止了愈演愈烈的争吵。见双方陷入沉默,法官转而语重心长地说:“这场火灾确实始料未及,但正是双方的疏忽才酿成今日的局面。房屋损毁、车辆报废,我知道你们各有苦衷,但针锋相对能解决问题吗?不如心平气和地寻求解决之道。”
房东夫妇和某汽修厂负责人沉默着对视一眼,各自在心里盘算着得失。“既然两案损失同源,不如以债抵债,用前案判决中房东的赔偿义务抵销本案房东的索赔主张,一揽子解决如何?”法官提出调解方案。
“抵掉吧,34082元赔偿我们不要了。”某汽修厂负责人率先表态。“行,那我们也不再主张装修损失。”房东夫妇随即回应。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债务一笔勾销,某汽修厂限期清理火灾现场,两案的诉讼费各自承担。
随着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落笔,对立消融,一纸调解书化解两起同源纠纷,既避免了循环诉讼导致的诉累,又为双方当事人节省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