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谢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连续40℃的高温阻挡不了乐至县法院干警的执行脚步,连日来,他们一次次奔赴现场,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为胜诉当事人送上司法“清凉”。
孙某与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陈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执行法官经多方调查后,成功确定被执行人陈某位置并将其拘传到法院。此后,执行法官对其释法明理,陈某仍然拒不履行。面对陈某“理不直气还壮”的情况,该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
吴某与曾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曾某拒不向申请执行人吴某支付货款,法院执行干警依法拘传其到院。曾某表示“没钱”,无法支付货款,态度恶劣拒绝履行。因曾某拒不履行义务、拒不申报财产,该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