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文遂)15日,遂宁市安居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老年人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法官的悉心劝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姚某富与被告姚某兵系亲属关系。2024年12月30日,72岁的姚某富受雇于姚某兵、罗某为其砍伐树木,约定劳务费为120元/天。当天,罗某驾驶铲车装载树木,由于操作失误,导致木头滑落将姚某富砸伤。姚某富被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医院诊断为“肋骨骨折”并住院治疗。后经四川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伤残十级。
事故发生后,两被告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了分歧,在争执过程中亲情也逐渐产生裂痕。多次协商未果后,姚某富遂将姚某兵、罗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
考虑到姚某富与姚某兵的亲属关系,为了让双方消除隔阂、延续亲情,在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及双方的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本着息诉止争、便民利民的司法理念,联系双方当事人到庭,“面对面”参与案件调解。经过多轮情绪疏导、释法明理,双方最终互谅互让,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赔偿款4.1万元,双方亲情也得到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