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锦逸永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25年6月18日受理了蒲敏诉你公司未为其购买2021年12月至2023年1月社保的投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你公司可在收到本公告书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我中心将依法核定你公司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联系电话:028-86938663-2,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成飞大道南段455号青羊区政务中心2楼C区16-17号窗口)。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0日视为送达。
成都市青羊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