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水井街4号1栋1单元1楼2号涉嫌违法建设责任主体(薛丹):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位于成都市锦江区水井街4号1栋1单元1楼2号(不动产单元号510104006003GB00026F00130035)的房屋在产权面积外扩建的建(构)筑物,不能出示相关规划审批等合法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已于2025年7月2日对你送达了《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预先告知书》,送达生效后,你逾期未前来陈述申辩,本机关依法作出《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公告,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违法建设详细情况不明确,可与本机关联系。
联系人: 郭顺山 祁 亮
联系电话: 028-86667677
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