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具体体现。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自2007年成立以来,在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指导下,以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倡导见义勇为社会风尚为己任,积极推动见义勇为事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织密基层“平安网格”,夯实平安建设“底座”,发挥了见义勇为在平安建设群防群治中“第一道防线”作用。
——参与推动见义勇为法规建设。省见义勇为基金会配合省委政法委及我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工作部门,于2012年开展加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地方规章调研。2013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完善落实了见义勇为人员基本生活、医疗、就业、教育、住房等方面的保障政策措施。2021年,配合省委政法委,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涉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规专项清理的有关要求,参与调研,推进《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的立法修订工作,对《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的十一项内容进行了修订。
——选树奖励见义勇为英模人物。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自成立以来,在省委政法委领导下,持续15年参与奖励省级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的具体日常工作,累计奖励省级469名见义勇为人员,发放奖励金2107万元。2007年以来,积极配合省委政法委做好向中央推荐先进工作,参加中央政法委等多部委组织的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2022年中央政法委主办的季度见义勇为勇士榜、全国见义勇为好司机等选树活动,我省7人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28人登上全国见义勇为勇士榜、1人被评为全国十大见义勇为好司机、15人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好司机,树立褒扬了一大批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有效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性。
——大力宣传见义勇为人物英雄事迹。多年来,省委政法委牵头,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参与组织推动中央及省级媒体广泛宣传报道见义勇为人员先进事迹,拓展宣传形式,提升社会影响力,唱响社会正气主旋律。2024年,中央媒体对四川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宣传报道达到新高度, (紧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