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伟)近日,平昌县法院创新采用“法院+人民调解”模式,化解一起跨越32年的房屋过户纠纷,为古稀老人卸下心头重担。
1993年,郑某与吕某某、孙某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得位于平昌县江口镇的房屋。郑某付清全款并居住至今,但产权过户手续因吕某某、孙某某迁居外省被长期搁置。郑某多次要求协助过户,对方均以“路途遥远”等理由推脱。无奈之下,郑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合同效力并要求对方配合过户。
案件进入法院后,被委派至同州街道调委会。法官与调解员研判认为,此案事实清楚,但判决易引发执行难。他们通过电话、微信反复沟通,向吕某某、孙某某二名被告释明民法典规定的协助过户义务及拒绝履行的法律后果,逐渐消融了对方的抵触情绪。后当得知二被告恰好在巴中市,调解员火速携调解协议赶赴当地,当场完成签字确认,并约定于7月10日前协助办理过户。困扰郑某32年的难题终得圆满解决。
该案是平昌县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深化多元解纷的生动实践,以调解之力穿透地理阻隔,让司法效率与温度直抵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