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玉林宾馆有限公司、成都新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锦融盛通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博瑞华达实业有限公司、成都盛泰华星实业有限公司、成都昊翔盛达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及其附件8《联合报建协议》和附件10《联合报建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16《互负连带责任承诺书》、《补充协议二》等协议约定及法律规定,贵司应对蓝润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中建建宏置业有限公司应在2022年6月30日向我方交付合同约定的“人南国际广场”项目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房屋承担连带责任。
请贵司向我方履行交付房屋的连带责任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成都佳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