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兰波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为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切实解决破产企业涉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深化企业破产资产处置工作协作机制,近日,成都市双流区法院和双流区规自局共同举行《关于全面提升破产企业不动产登记效率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机制签约仪式并召开座谈会。
会上,成都市双流区法院民二庭庭长黎莎阐述了制定该文件的初衷,并表示该文件操作性强,有利于破除在不动产登记领域的破产办理梗阻,极大提升管理人的工作效率及便利度,激发潜在投资人的投资热情,优化双流区营商环境建设。
成都市双流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林力和双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周坚共同签署《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共计十三条,细致规定了管理人身份认同、提升管理人查档便利度、设置专窗办理、方便管理人办理不动产保全、落实容缺办理制度、完善不动产处置流程等内容。随后,双方就实践中出现的涉破产不动产登记实务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并表示将在后续工作中继续合作共进,深化府院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