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在无障碍沟通辅助员的辅助下与聋哑人进行交流
近日,泸县法院联合泸县残联,为4名无障碍沟通辅助员颁发聘书。这不仅是泸县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更是践行泸州中院与泸州市残联联合构建“全流程诉讼服务辅助协作机制”的生动实践。
机制先行,打造无障碍诉讼服务“全链条”。今年3月11日,泸州中院与泸州市残联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建立覆盖城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无障碍诉讼辅助服务机制。该机制聚焦盲文翻译、手语服务、心理疏导等特殊需求,通过构建专业人才库、优化无障碍设施、开通“绿色通道”等举措,为残疾人提供“家门口”普法、“零距离”调解、“心贴心”帮办的全流程服务。泸县法院迅速响应,与县残联联动召开专题座谈会,细化落实《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就涉残疾人纠纷如何做实源头治理和联动化解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对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辅助协作机制进行了安排部署。
巡回审判,让司法服务“翻山越岭”。4月9日,泸县法院将法庭“搬”到了合江县神臂城镇的一处民宅,巡回审理一起涉聋哑人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小军与被告小丽(聋哑人)因感情破裂诉请离婚。小丽由于身体方面的特殊情况,难以独立行使诉讼权利。承办法官秉持“泸法麒麟·守老护小助残”理念,邀请特聘的无障碍沟通辅助员——泸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手语老师全程翻译,确保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庭审中,双方在法官引导下有序陈述意见,最终达成离婚调解协议。这场“家门口”的审判,不仅解决了纠纷,更传递了司法对特殊群体的尊重与关怀。
聚力共治,构建残疾人权益保护新格局。从机制建设到实践落地,泸县法院始终将残疾人司法保护作为重点工作。一方面,通过联席会议、评价反馈等制度动态优化服务;另一方面,联合县残联开展普法宣传、纠纷预防,推动涉残矛盾源头化解。如今,盲文诉讼指南、无障碍窗口等设施已全面覆盖诉讼服务中心,手语翻译、心理咨询等辅助服务成为常态。
残疾人权益保护是衡量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尺。泸县法院以机制创新为笔、以司法温情为墨,书写着“一个都不能少”的公平正义。未来,该院将持续深化协作机制,让每一份诉求都能被倾听、每一份权益都能被守护,为构建包容、温暖的无障碍社会贡献法治力量。
陈柯 刘利莎 殷登峰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