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江、纪文伍、刘碧军、资阳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与纪江、纪文伍、刘碧军、龚春丽、张玉光、资阳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5)资仲案字第17号,现已组成由任万祥担任首席仲裁员,黎炜、肖盛敏担任仲裁员的仲裁庭,仲裁庭决定于2025年6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会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上述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决定),你应于2025年6月14日起15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决定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本会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中心A楼四楼402邮编:641300 联系人:邓先惠 联系电话:028-26110018
资阳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