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简阳市圆堡山水草丰盛,鸟类繁多,是山斑鸠、珠颈斑鸠等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理想的栖息之地。而几个月前,曾有枪声划破这里的平静。近日,记者从简阳市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对一起非法狩猎野生鸟类案件提起公诉。被告人林某、施某赔偿野生动物生态资源损失18900元专用于当地生态修复,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2024年1月,施某伙同林某驾驶汽车来到简阳市圆堡山附近打猎。当天,两人在未办理狩猎证及特许猎捕证的情况下,使用气枪非法猎捕斑鸠5只。就在施某驾驶汽车“满载而归”时,被巡逻的公安民警抓获。随后,公安机关在施某家中冰箱内查获疑似斑鸠等野生动物的冰冻死体共计53只。
经查明,施某、林某在简阳市非法狩猎斑鸠等野生动物5只,在临近县市猎捕野生动物20余只,收购野生动物20余只,均系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价值共计18900元。两人之中,林某喜欢“打猎”,出于好玩的心态用气枪打死“野鸡”“野鸟”,而施某喜欢招呼朋友来家中吃“野味”,这些斑鸠是出于食用的目的捕猎、购买的。简阳市检察院依法对林某以非法狩猎罪,对施某以非法猎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近日,简阳市法院依法判处林某有期徒刑6个月、施某有期徒刑8个月。
鸟类在控制害虫、传播种子、维持生态链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态功能。“施某、林某在禁猎区、禁猎期非法猎捕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其非法猎捕和收购野生动物的行为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侵害了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危害了生态系统平衡,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承办检察官介绍道。简阳市检察院依法对林某、施某非法狩猎的行为立案调查,并将案件移送至成都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最终,林某、施某赔偿野生动物生态资源损失18900元用于当地生态修复,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