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季 实习生 罗的妮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2日,全新打造的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启动运行。四川为何要升级打造全新的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有哪些功能、如何运行?在服务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将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为此,记者专访了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李丹。
记者:全新打造的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月2日正式启动运行,请简要介绍全新打造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背景和考量?
李丹: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对公共法律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改革作出专门部署。
近年来,省司法厅坚持以“六个一工程”为抓手,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出台一个指导性意见,即争取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制发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二是制定一个建设规划,即以省政府名义制定了“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三是编制一套服务标准,即通过承担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国家标准化试点,编制了104项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四是出台一部地方性法规,即推动出台了《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五是建设一支专业法律服务队伍,即建设了一支涵盖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调解员等30余万人的法律服务队伍;六是构建了一套服务体系,即建成了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3.1万余个,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能得”。
通过实施“六个一工程”,每年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500余万件,较好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我省作为公共法律服务大省的底色更加鲜明。但同时,我省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配置不平衡,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多元法律服务供给不充分,法律服务受理、办理、评价、反馈机制不闭环等问题还客观存在。为此,我们对原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将其打造成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窗口、指挥中枢和数据汇集平台。
记者: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指挥中枢,请介绍一下它的主要职能和运行机制?
李丹:全新打造的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合省法律援助中心、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省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协同省律师协会、省公证协会、省司法鉴定协会、省人民调解协会、省法制宣传协会等多家行业协会,构建“1+3+N”功能矩阵,通过12348四川法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线下面对面服务三种形态,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现场受理(法律援助、公证、外来企业投诉、行政复议)、法律服务指引(律师、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四类13项法律服务。
在驻场服务资源遴选上,采取“资格审查+综合评分”模式,优选全省优质法律资源开展中心驻场服务,对综合评分较差的予以调整。在服务流程上,建立“需求受理—智能分拣—精准派单—限时办结—数据反哺”的工作流程,形成“统一受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反馈”的服务闭环。在服务调度上,实行法律服务事务分级办理,一般法律服务事务以属地办理为主,跨市(州)级重大法律服务事务由省级统筹办理;加强成都等法律服务资源富集地区对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的法律服务帮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下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