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生产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近日,成都市温江区法院邀请成都温江兴蓉西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0余名职工干部,旁听一起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庭审。
庭审现场,旁听人员认真聆听案件详情,紧跟法庭审理进程,深入了解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量刑标准等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瞿某朋为原重庆盛浩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项目现场施工员,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及工程质量监督,其在组
织吊装作业等危险作业时未执行《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规定,未履行安全生产义务,违规冒险组织施工,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成都市温江区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瞿某朋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旁听人员表示,通过旁听这次庭审,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也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威严,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将时刻保持警醒,加强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严格依法办事,严守安全生产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