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大检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生态保护,近日,成都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第二人民法院、大邑县检察院、大邑县法院、大邑县农业农村局、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前往大邑县斜江河开展“世界水日”普法宣传活动。
毛某某、张某某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判处刑罚,二人共同赔偿生态修复费用,以增殖放流方式修复水生生物资源。3月21日上午10时许,大邑县检察院、大邑县法院、大邑县农业农村局对该案生态资源损害赔偿修复执行开展现场监督,共同见证7000余尾鱼苗投放至斜江河。随后,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沿斜江河开展联合巡查,仔细查看河边是否存在非法垂钓捕鱼、非法占用河岸线、污水乱排等危害水资源生态的情况。
增殖放流结束后,大邑县检察院干警在河堤及周边社区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宣传水资源保护知识及涉水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耐心解答群众对于水资源保护的问题。通过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增强群众节水爱水护水意识。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余次。
近年来,大邑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不定期与行政部门联合开展河道巡查、排污整治等专项行动,办理涉水公益诉讼案件20余件,有效推动解决畜禽养殖污染、水源地保护、污水乱排等问题。今后,大邑县检察院将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守护大邑“雪山小城”生态名片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