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质生产力,关键是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以严格公正司法“强保护”,以健全制度机制“增激励”,为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阔步新征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如何砥砺前行、再上新阶?全国人大代表赵治海、邹宁,全国政协委员魏青松日前接受记者采访,为守护创新建言献策。
加大对科技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4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拥有26个全球百强科技创新集群,位居世界第一,我国创新发展正展现出强大动能和广阔前景。
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事关种业科技创新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全国人大代表、张家口市农科院首席专家、河北省杂交谷子技术创新中心主任赵治海深耕谷子研究多年。他指出,近年来,人民法院重视农业科技成果保护,重拳出击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行为,成绩斐然。“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里面提到要加强对农业生物技术等农业科技成果司法保护,积极推动构建多元立体的种质资源综合法律保护体系。我们种业工作者很欣慰、很安心。”赵治海说。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潍坊科技学院特聘教授、无土农业新质生产力研究院院长邹宁是一名从事生物科学研究的学者。谈及人民法院对科技创新的保护,邹宁连连称赞。他建议人民法院多宣传科技创新保护方面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全社会增强对科技成果、创新理念的认同感。他还建议人民法院要加强与其他行政机关的衔接协作,形成保护合力,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促推知识产权纠纷的社会治理。
“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近年来,人民法院在科技创新成果保护方面展现了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为科研人员、创新企业撑起了‘保护伞’。”全国政协委员、纽思达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魏青松对记者说道。魏青松关注到,2023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AI生成图片著作权侵权第一案”。他认为,该案突破性地明确算法创新可作为商业秘密得到保护, (紧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