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近日,邛崃市法院对一起虚构关系能消除犯罪记录的诈骗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庄某龙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与漏罪并罚后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其违法所得80万元被依法追缴。
2020年10月,康某美得知丈夫吴某因涉嫌犯罪,被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公安局网上追逃。出于孩子的前程考虑,为消除丈夫的犯罪记录,康某美通过表弟罗某刚找到中间人高某,进而认识了庄某龙。面对救夫心切的康某美,庄某龙信誓旦旦地称自己“有公安系统关系”,3个月内就可以帮助消除吴某的犯罪记录。随后,庄某龙与罗某刚、康某美签订了一分总金额达400万元的“服务协议”。
收取120万元预付款后,庄某龙伪造了一份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邯山区分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交给康某美。然而,罗某刚调查发现,吴某仍被网上追逃,遂要求庄某龙退款。眼见骗局被揭穿,庄某龙只好退还了40万元给康某美,其余80万元被其用于赌博挥霍。
2023年11月7日,邛崃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发现,庄某龙系累犯,曾于2009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24年4月又因诈骗罪被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此次案发时,庄某龙正在服刑期间,因漏罪被押解回邛崃市法院再审。
今年1月,邛崃市检察院以庄某龙犯诈骗罪向邛崃市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庄某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庄某龙虽退还部分赃款并认罪认罚,但其将诈骗所得用于赌博,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因其在判决宣告后被发现漏罪,法院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应当将前罪与漏罪并罚,遂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