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检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近年来,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切实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聚焦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以未成年人“成长、安全、法治”需求为导向,调动各类社会支持资源,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筑牢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的法治防线。
完善协作机制,扛牢护未责任
结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社会需求,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纵深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与公安、卫健、教育、妇联、妇幼医院等单位召开联席会5次,将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障列入《龙泉驿区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工作指引》,细化“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工作流程图。
除此之外,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还与团区委、区教育局、社工组织共同组建“红领巾法治讲解员”“校外法治辅导员”“未成年人普法志愿服务队”等,从中小学生、高校大学生中招募志愿者100余名,协助开展涉案未成年人监督考察、教育挽救、心理援助及青少年普法宣传与犯罪预防等工作,以青年学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和勇于担当的社会责任感激励、感染同辈青少年群体。
按照检察长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亮晶晶+驿路花开”未检办案团队抓落实,以未成年人群体“成长、安全、法治”权益保护为切入点,切实关注未成年人的所需所盼,积极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护未“温度”。
协同联动共建,整合多方资源
为强化部门协同,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联动宣传、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结对共建成都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成功申报“成都市红领巾法治学院”“成都市家庭教育示范基地”“成都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龙泉驿区青少年法治教育社科普及基地”等。
为深化检校合作,该院先后与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大学、四川旅游学院及成都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签署合作协议,共建“检校合作法治基地”“校外实践基地”,面向在校大学生提供多元社会实践服务,鼓舞大学生以法律知识和社会责任融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同时,该院还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吸纳新空间、新青年等专业化社会组织参与罪错未成年人差异化帮教、心理援助、普法教育等工作,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现实需求,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共建共治的社会支持力量多元化。
注重需求导向,提升保护质效
为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质效,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还特别注重深挖需求,提升多元保护,通过调研走访、问卷调查、线索互移、志愿者提供等多种方式,锁定未成年人“成长、安全、法治”三个保护点位,把握未成年人权益受损的预防和及早干预这一关键重点,从罪错未成年人精准帮教、被害人司法救助、涉未公益诉讼、青少年普法宣传等方面开展综合保护。
在助推综合履职,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方面,该院以涉未“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为抓手,落实审查刑事案件时同步审查涉未民事、行政权益及公益诉讼是否受损线索。针对娱乐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相关主体未履行入职查询、强制报告义务等线索开展调查,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上述问题得到全面整改,依法规范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工作流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社会氛围。针对刑事案件中的困境未成年人,引入社会组织或志愿者参与具体工作,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援助、司法救助、家庭教育指导、支持起诉等综合保护工作。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制定检察官、社工、大学生志愿者等协同配合的“1+1+1+X”帮教模式,探索精准化帮教,提高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成效。
“上医医未病,中医医欲病,下医医已病”。近年来,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一直坚持“未”病先防,精准开展普法教育。精准研判青少年法治需求的新形势,把握周末、寒暑假、重大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引入社会组织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运营,实现法治教育基地“工作日+周末、寒暑假、重大节假日”服务时限全覆盖。同时,将“禁毒防艾”“预防性侵”“校园欺凌”“网络保护”等普法主题与传统节日、特殊节假日相融合,设计每月一主题的法治实践活动,扩容普法内容、丰富宣传形式,增强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的主动性,以及学法用法、维护权益、预防犯罪的自觉性。今年,共开展法治主题实践活动53场次,服务青少年3500余人次,获评成都市“年度城市教育共生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