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安区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增殖放流
本报讯(陈阳 文/图)近日,自贡市大安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增殖放流活动,通过让破坏生态环境的当事人承担增殖放流责任,让违法者为其行为付出代价的同时积极修复受损生态,实现惩罚与修复并重。此次活动共向沱江流域投放鱼苗5000余尾,有助于沱江流域的水体净化及水质改善,实现“以鱼净水”“以鱼养水”,对维护水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价值。同时,让广大群众对保护渔业生态有了更深刻认识并引以为戒。
据了解,今年以来,大安区法院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大局,坚持“谁破坏,谁修复”原则,与相关部门共同建立健全生态修复监督机制,确保当事人履行增殖放流义务,全年共计开展增殖放流4次,累计投放鱼苗5万余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