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近日,成都市金牛区法院“豌豆荚·向阳花守护团”邀请成都市第四十四中学40余名学生,进法院零距离旁听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被告人段某某在明知“上家”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仍按照其要求在被告人王某某处购买相关设备,并共同架设简易通讯设备,帮助境外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经查,二被告人为境外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搭桥”,导致两名被害人被骗60余万元,其间,二被告人获利1.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段某某、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段某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3万元;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庭审结束后,同学纷纷表示,此次活动通过旁听庭审,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手段有了更直观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