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遂宁中院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孝伟)近日,遂宁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审判实务法官沙龙。遂宁两级法院相关业务部门法官汇聚一室,聚焦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审判难点和热点问题,围绕如何统一裁判思路、准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实质化解纠纷等分享见解,旨在共同推动法院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近年来,全市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收案比例逐年递增。且因这类案件涉及机动车驾驶人、受害人和家属、保险公司等多方主体,事故类型多样化,导致在审判实务中针对法律关系、主体、各项费用赔偿等问题上存在不同认识,裁判结果不一,上诉案件被改判率不断提高。”沙龙上,遂宁中院民一庭法官针对近几年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办理情况做介绍。随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围绕原被告主体、电动两轮车认定、各项费用及赔偿金如何主张等问题,分享办案经历、提示常见问题,并就办案过程中需注意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详细梳理。
遂宁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皓表示,全市法院法官要强化责任意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全面研判案情事实,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理念,保持高度责任心,确保程序公正,当事人权利得到保障。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随时做好知识储备更新工作,深挖案例库“富矿”,提炼裁判要旨,有效提升法律适用能力,针对新类型新特点的新案件,及时开展多方研究和讨论。
下一步,全市法院民事审判条线将不断丰富交流内容,创新交流方式,拓宽学习思路,切实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和裁判水平,持续推进审判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