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聚焦涉群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生效判决财产刑难以执行、被害群众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等问题,以涉案财物快速处置、执行到位为目标,建立侦、诉、审、执全流程联动协作机制。
侦查端“一表通”完善信息收集。根据涉群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被害群体大、后续退赔主体多等特征,制定集资参与人信息收集表,由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收集参与群众损失金额、联系方式、送达地址、收款账户等要素信息,签订送达地址确认书、收款账户确认书,以“一表两书”固定相关信息,便利后续公诉、审理、执行。
审理端联合确认损失金额。制定《关于非法集资类案件信息收集及涉案财物全链条联动处置实施办法》,建立参与群众损失金额联合确认机制,审理中以法院审查确定参与群众损失金额,判决生效后针对补充报案人员通过公函、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方式形成会议纪要,共同确认补充退赔名单及金额,简化执行部门退赔确认程序。
执行端科学统筹全案执行。针对涉群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在执行中甚至首次执行后仍可能新增报案人的情况,建立执行款项分配前公告和预留分配机制。在首次执行时,结合对案件集资参与群众数量的整体评估,随案制定资金提存预留方案,确定资金预留比例,并在首次执行案款分配前先予公告,推动尚未报案群众补充报案,在预留部分案款的基础上分批兑付退赔群体,确保全覆盖保障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刘海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