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海瑛)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出台《关于非法集资类案件全链条联动处置实施办法(试行)》,强化公检法全链条联动配合,破解退赔环节受害群体具体信息确认难、补充报案人员金额认定难、退赔程序资金分配难等问题。
收集并确认涉案人员信息。办案机关对涉集资参与人众多刑事案件,建立集资参与人信息台账,准确全面录入其姓名、联系方式、涉案金额、送达地址、收款账户等信息,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及时提取接收相关材料。同时开展后续补报案件人员信息台账填报,办案机关会同其他部门共同会商集资参与人及其数额审核标准并进行联合确认,以便后续统一执行。
分类处置实施并集中案款兑付。对不宜长期保存物品在采取扣押措施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妥善处理,对变价款采取冻结、扣押措施,对保管、养护成本高涉案财物依照有关规定变卖、拍卖,并交由相关机关予以保管。对标的额巨大、权利主体多、涉案范围广等案件,由法院会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单位联合成立专案组,及时全面处理相关财产。在案款兑付时,根据前期集资参与人信息台账一并开展兑付工作,对后续新增集资参与人通过预留款项予以分配。
完善权利救济与监督。明确涉案财物处置中重大争议疑难情况,必要时,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可共同会商研讨。检察机关对涉案财物管理与处置进行全程监督,依法受理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有关涉案财物处理不当的申诉和控告,对发现的相关办案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办案单位通过受案审查、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多种途径,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