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玄鸟劳务有限公司:
我局已依法受理你单位职工黄勇均的工伤认定申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2024)川1526工受120号)、《恢复工伤认定通知书》((2024)川1526工复03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2024)川1526工举29号)。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地址:珙县巡场镇新桥街46号,联系电话:0831-4012375,经过30日公告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提出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5日内。
特此公告。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