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古佛煤业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10月25日依法作出了(2024)川0322工认130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兰吉华同志(职业性煤工尘肺壹期)为工伤。现依法向富顺县古佛煤业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24)川0322工认130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请富顺县古佛煤业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地址:富顺县北湖南路395号)领取上述文书,经过30日公告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