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华忠
作为非科班的监狱警察,我是从接触到《四川法制报》之后,改造罪犯方才逐渐得心应手的。
那时还在山上,我接手了一个小组的罪犯改造。那是一群刚从新犯监区分到组的罪犯。表面看,他们与常人无异,高矮胖瘦、老少中青、城里乡村,不一而足。稍加注意就会发现,那些眼神透露了他们的内里——目不识丁仍然洋洋自得,目无法纪依然振振有词,目瞪口呆已是惶惶不可终日……对此,我并不惊奇:不这样,那还叫罪犯?让我烦恼的是怎么让他们知荣辱、洗罪恶。
我那时年轻。他们见到我当面“许干事”长“许干事”短,喊得恭恭敬敬,背地里却有些鄙夷不屑,甚至想出我的洋相。监狱里的罪犯在没有得到感化矫正之前,几乎都囤积了奸猾狡诈的恶。错在他人、罪不至此、流年不利,成为他们逃避改造、违反监规纪律的惯常托词。恰在此时(1997年),《四川法制报》连续刊发把依法治国作为基本方略的系列新闻,“依法”成为了监狱里的时髦词;刊发了《刑法》修正案,明确了“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刊发了《监狱法》,这是监狱工作有了国家层面上的法律依据。他们不喜欢读报,也没有关注新闻的习惯。我有意无意地给他们透露了这些信息,告诉他们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给他们讲法律的公正与强制。他们开始明白——平等,并不会因为不知道就没有享受,也不会“不知者不为罪”。自此,他们开始知道:监狱里更要讲法。
我把学习《四川法制报》作为小组改造的必修课。无论是露天席地围圈而坐,还是集合整训队前讲话,总要花十几分钟安排读报,让罪犯们了解社会的发展变化,特别是法制进程中的点点滴滴。我总把报纸上有关法制的新闻、事件,一桩桩一件件说给他们听。集中教育整顿、扫黑除恶行动、铁腕整治电信网络诈骗……每一个特殊时期、每一项法治重大举措、每一次的民意呼声,都在这方天地里被记录、呈现、传扬,让包括罪犯在内的读者感受到公正、公平、正义、文明。我让他们围绕一些法治个案来思考、讨论、体会,他们渐渐生动而具体地理解了法治,知道了法治正在中国行走、在四川厉行,萌生了学习和敬畏之心,因此对自己犯罪行为的是非对错,也开始有了较为理性的判断和反思。
事情慢慢起了变化。一名罪犯原本隔三岔五地就要写申诉,就要找我说他的“冤屈”,渐渐地不再找我了,改造上也更积极了。此前,不仅是我,就是中队也把他列为“老大难”。我专门找他谈话时,他告诉我:在小组学到的法律,比他此前一生学到的都还要多。他说,《四川法制报》真是帮了他的大忙。监狱里警官讲的,总觉得有点虚,容易忘,可报纸白纸黑字的,根根底底都清清楚楚,再久都查得到。真是苦口婆心终究不如他内里发酵,酵母就是这方方正正的《四川法制报》。其实,惊喜远不止这些。小组罪犯的违规违纪远不如其他组,在小组里管理罪犯也很少遭遇“打顶张”“传小话”的。想来,是受报纸潜移默化的影响吧?中队里其他小组也开始注重读《四川法制报》了。原本一个中队只订有一份《四川法制报》,一下子就捉襟见肘了。
山里交通不便。邮差上山常常是三四天才能见到一次,邮件也不送到中队,是在大队上分发。为了能及早读到报纸,我请一起上山分在大队的同事一有报纸就给我电话。中队到大队有近一小时山路,我却乐于到大队取报纸。只要一有消息,不管刮风下雨,不论雪封雾阻,我总是要去把报纸拿在手里才心安。有时,取了报纸,在路上边走边读,山风习习晚霞夕照,倦鸟归隐乳雾层云,小径幽幽藤蔓勾连,不知不觉就到了队部。兴之所至,于是把罪犯召集起来,围坐一圈直接开讲,从法治的细微处解疑破难,从管理的聚焦处发力用劲,从人性的隐匿处养德修身。看着他们那么安静地听讲,那么一笔一划地记录,我知道,法治的种子已经萌芽。我想,就是再多走几趟山路都是值得的。
监狱工作二十多年了,《四川法制报》更名《四川法治报》,扩容增版成大对开,纸传网展融合重装,一直伴随着我,影响着来而又去的罪犯。于我,它是“执甲铸剑举旌旗,长风万里路”,于罪犯,它是“驱邪除魔化暴戾,春草到天涯”。
因为有缘,喜欢《四川法治报》。治世之下,法为径,报传声,更是应该欢欣鼓舞的。(作者单位:四川省监狱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