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办理的周蓉被诈骗案中,经侦查发现嫌疑人账户内部分钱款归属明确,现依程序需将嫌疑人一级账户: 5079320700015(户名:衡水名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衡水银行)中的人民币93400.00元(玖万叁仟肆佰元)返还至受害人周蓉(中国银行:6013823100048889075)内,联系人王警官(电话028-87529986) 特此公示。 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