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为推进司法公信力建设,提升轻罪治理质效,真正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近日,崇州市检察院就两起盗窃案拟作微罪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等参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详细介绍了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认罪认罚等相关情况,阐明了不
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人员在认真听取侦查人员、律师意见后,提出了犯罪嫌疑人犯罪起因、后续是否会受到行政处罚等问题,承办人一一进行解答。答疑解惑后,与会人员就听证事项进行了讨论,充分发表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意见。
轻罪治理是新时代检察机关推进高质效办理案件的重要命题,崇州市检察院将继续依法履职,一体化推进轻罪治罪和治理并重,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