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彬 张黎 张倏越 赵银熙)近日,绵阳市游仙区法院通过拘留、调处相结合的执行工作举措,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中,柳某某向强某某借款5.5万元后未按期还款,还玩起了“人间蒸发”。强某某将柳某某诉至法院后,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然而,在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柳某某仍拒不履行义务。强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游仙区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系统查询、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柳某某财产情况进行了排查,但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
近日,申请执行人强某某在发现被执行人柳某某行踪后,立即将线索告知执行干警。执行干警立即行动,在柳某某出租屋外将其挡获。到案后,柳某某仍抗拒执行,法院依法对其采取15天的拘留措施。在拘留过程中,通过执行干警的释法说理劝导,柳某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与强某某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