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兴花桥果业有限公司: 我局作出关于袁明超的工伤认定结论,因我局电话联系你单位无人接听,无法送达相关文书材料,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4)川1402工认548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杭州中路16号一楼大厅工伤认定窗口),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