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岳仲秋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伟)近日,南江县检察院召开听证会,促成一起长达10余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化解。
2013年,吴某某夫妇向冯某某借款16万元,约定月利率3%,截至2015年8月17日,吴某某夫妇偿还冯某某8.96万元。因未按期偿还余下借款,冯某某起诉至巴中市巴州区法院。该院判决吴某某夫妇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6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息至本金偿清之日止,已支付的8.96万元认定为利息予以扣减。因吴某某夫妇未履行还款义务,冯某某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巴中中院指派南江县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因利息计算方式、计息起始时间节点等问题产生分歧。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该案的调查情况及审查结果进行了说明,并对偿还顺序、适用利率等进行阐释,对法律适用作出了解释,人民监督员也发表了意见。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偿还剩余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