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营山县法院“执行110”接到线索报告后快速响应,赶往被执行人所在地,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案款,两小时内执结案件,真切回应人民群众期盼。
安某因承包工程向刘某租赁吊车,后安某拖欠租金被刘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安某需向刘某支付28000元租金。因安某未主动履行义务,刘某于2023年向法院申请执行。在首次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查询到安某名下只有7000元存款,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同时因安某是外地人,法院判决后便下落不明且拒不申报财产,执行干警依法对其进行罚款并扣划存款后,案件暂时终本结案。
今年8月30日下午,营山县法院召开全员干警大会,会议期间,该院“执行110”接到电话,称被执行人安某在县政务中心办事,需要尽快出警控制。营山县法院执行局迅速组织备勤人员赶往县政务中心,在申请执行人刘某指引下找到了安某。因安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执行干警将其拘传到法院。
到达法院后,执行干警查阅安某的手机微信、手机银行等资金流水情况后,发现安某利用他人名义有较多资金往来,便严厉警告安某立即履行给付义务,否则将于当天对其进行拘留,同时将保存资金往来记录作为证据,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安某迅速筹措资金,将剩余的21000元一次性转账给申请执行人。这起案件在两小时内执行完毕。
两小时,从一通电话到一次出警,执行案款全部执行到位,“执行110”再次展现高效响应、回应需求的强大功能,通过打破执行沟通屏障,做到24小时全天候备勤执行,引导当事人参与执行,破解“找人难”难题,展现执行担当,保障兑现人民群众“真金白银”胜诉权益。杨岚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