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晗阳 李欣璐
民之所恶,剑之所向;民之所盼,治之所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自2021年1月党中央作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来,四川坚持将常态化扫黑除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推进,作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四川、法治四川重点任务予以研究部署,在线索核查、依法严惩、源头治理、督导落实等环节加力加劲,不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扫出朗朗乾坤、盈盈正气。2022年、2023年,四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考核评价连续两年位列全国第一档次,切实实现扫黑除恶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高位统筹 吹响“集结号”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标志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正式转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一声号令,行动如风;谋篇布局,落地有声。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
坚持高位推动。明确要求对黑恶势力要依法坚决打击,露头就打,决不手软。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连续三年将常态化扫黑除恶督导列入省委省政府重点督查项目。今年5月召开的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再次将常态化扫黑除恶纳入省委有关决定。
完善工作机制。构建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四组一中心”(秘书协调组、侦查打击组、“打伞”问责组、重大案件协调组、省线索核查中心)工作运行机制,牵引带动各级扫黑办建立完善常态化工作运行制度,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在各级、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压紧责任链条。综合运用专项调研、特派督导、联动督导、责任督导等方式,有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省级有关部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2023年,组织6个省级督导组,全覆盖督导全省21个市(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持续传导压力,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法治筑基 打响“持久战”
扫黑除恶斗争既是一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卫战”,也是一场彰显法治权威的“法治战”。
围绕规范线索核查,制定完善《四川省扫黑除恶斗争线索摸排核查工作办法》,推动全省各级政法部门始终将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最深恶痛绝的黑恶犯罪。“常态化扫黑除恶以来,我们共受理各类线索8862条,核实涉黑涉恶犯罪嫌疑333条,其他犯罪嫌疑1800条,切实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省扫黑办有关负责同志说道。
从专项斗争转向常态化斗争,需要久久为功的法治保障。自2022年5月1日《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施行以来,全省政法队伍聚焦强化法治权威,始终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工作始终,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90余万字审查报告,6万多字的起诉书,长达15天的庭审……2022年3月,全省重大套路贷“1203”涉黑案在南江县法院如期开庭。
作为全省首起套路贷涉黑案件,本案涉案人员众多、案件蔓延波及多省市、涉案金额达数亿元。在两年的办案过程中,专案组以“5+2”“白+黑”“连轴转”的工作节奏,不断攻坚克难,通过精细的线索摸排、精密的证据链条、精准的法律适用,最终使“罪魁”伏法、令“黑恶”低头——组织领导者谢某某最终获刑25年,40余名骨干人员及参与者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着力严打“伞网黑财”,三年来,四川坚持全方位清缴“黑财”“隐财”,加强对涉案财产权属、性质等审查甄别,实现对“黑财”依法精准收缴。同时,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线索双向移送和重大复杂案件会商分析等机制,强化纪法协同,坚决对涉黑涉恶案件及其“保护伞”深挖到底、除恶务尽。 (下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