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文 李季)9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精神,我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四川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据悉,《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增强法治观念,用党规国法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轨道,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记者注意到,这份学法清单主要包括“首要任务”“综合清单”“专业清单”三部分。“首要任务”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将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的首要必修课程。“综合清单”包括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全面学习掌握的党内法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专业清单”即与本领域、本行业实践密切相关,领导干部在各自领域内依法正确履职需要学习掌握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
在教育培训方面,我省把清单所列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必训课程。将清单所列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汇编成册,供领导干部学习使用。同时,依托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开设学习专区,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测试、竞赛等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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